头条焦点:“XX分钟看完一部电影”要没了?别怕,这或是劣币驱逐良币的结束

隔夜也很宅   2023-02-27 01:39:29

2020年6月底,微博热搜突然出现了这样一个话题:“B站因用户上传电影纯音频被判帮助侵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曾一度位列第23位,累计阅读量也超过2亿之多。它之所以如此备受关注,离不开话题的主角“B站”,也少不了两个关键词“帮凶”和“侵权”。

具体来说,B站只是出于没有对UP主上传的《我不是药神》的原声配乐予以查处(据悉上传的配乐时长达到了2小时之多),于是便被某酷以协助侵权的罪名起诉到了法院并在六月底获得了一审支持,判罚6万元RMB---

表面看来这只是一桩针对《药神》的侵权案,但若仔细想想,这似乎又没有那么简单。

就在上个月底的相关文章中,我曾做出过这将会是影视UP主被追责内容版权的起始,而如此操作也或许会对严重依赖UP主上传作品的B站带来不可磨灭的内容生态的伤害(B站有超70%的UP主自制内容)。

我知道上述事情迟早会来,但令人没想到的是,仅仅过去10天,也同样是当初的那家某酷平台,居然又在法院获得了另一场“XX分钟看完一部电影”的侵权胜诉了---

01“XX分钟看完一部电影”要没了?

如上事件发生在2020年7月初,而涉事公司则为蜀黍科技公司旗下运营的“图解电影”平台,它们一直以来都致力于将各种影视作品开展“截图并配以文字解读”的方式,对原作进行概述,目的在于让观众在10分钟之内完整的遍历电影故事。

如果你们一直有留意影视界资讯,那想来也清楚前不久一位名叫“谷阿莫”的知名影视大V便遭到了迪士尼为首的5家大公司的起诉,面临着巨额侵权赔偿的风险---

虽然这一次的诉讼对象从影视剪辑变成了图文解说,但即便如此,它也未能逃脱侵权的厄运。

就在最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宣布对蜀黍科技公司的判罚继续维持一审,将勒令侵权者赔偿某酷公司关于《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和《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两部影视剧合计3万块的经济损失---

只要在信息流平台随便一搜,便有海量相关漫评解读出现...

02.动漫和影视自媒体人危险了?

本人也是一名专职于图文创作的动漫自媒体人,而大家都知道,动漫无非就是漫画和动画两种媒介的视觉呈现。

一般来说,甭管是剧情解读类还是作品安利类,我们都免不了会对已经发生的剧情进行“文字陈述”以及相关剧情的“配图”。

不仅如此,在影视领域我们甚至能够看到诸如毒舌电影、独立鱼电影、豆瓣电影、奇遇电影等等影视类的媒体大号,而他们撰写的每一篇影评作品也都带有海量的影视截图,用以辅助读者理解相关的亮点或槽点之处---

“盗取”影视作品原图已是自媒体人的常态...

可以看到,但凡撰写范围牵涉到“内容创作(漫画、电影等)”,那就免不了会对原作进行图片的裁剪(或者说搬运)。

这在过去或许还能够游走在灰色地带,但经历此次“图解电影”侵权风波之后,影视领域的自媒体们还胆敢继续创作相关的影评或漫评内容吗?。

放心吧,我的看法是乐观的,而我的乐观依据来自北京知产法院的这样一段说明---

“虽然涉案网络图片是静态图片,这和原作存在表现形式的不同,但不代表改变了形式就不存在提供作品的行为。而且根据现有技术,动态电影也是经由多张静态的图片组合而成(俗称“帧”),因此两者具备一定的等价性”。

动态的影视作品,其实就是靠海量静态图片组合而成...

可以看到,法院认定图解电影侵权的关键在于“完整等价了原作电影”,也就是说只要展现形式只是粗暴的“XX分钟看完一部电影”,那就绝对难逃被版权方起诉的囹圄(只是简单的概述剧情,而这个事情在漫评领域也大有存在,烦请各位创作者多加小心了)。

但换个角度来看,如果创作者聚焦的是深度解读或者特色安利,那此类创作就相当于“二次创作范围”,是不会被归属到完整等价原作电影的范畴---

涉案作品只是简单的将原作进行截屏并配文字叙述,是一种拙劣的改编,属于完全照搬...

03.对“劣币驱逐良币”的纠正

你们知道这代表什么吗?

我固然知道“XX分钟看完一部电影”的创作形式的兴起,离不开现代都市人忙碌的生活节奏以及焦躁不安的情绪影响(已经没有多少人能够耐得住性子用2-3小时去观看一部长篇电影了)。

但适应了人性可不代表这类东西就是好东西了。比方说香烟,此类商品之所以能够大卖而且还是暴利式的大卖,归根结底就在于它能让使用者上瘾,也是一种适应了人性的存在。再比方说炸鸡薯片,高热量的食物无人不爱,但归根结底这都不能说是好东西,只能算是“纵欲”而已---

XX分钟看完一部电影的创作形式是没有营养的,也不值得任何读者去继续支持的,但我们都知道单纯依靠呼吁的力量是不可能战胜人性(更准确说应该是人的劣根性),所以我们务必借助行政的手段来干预。

毫无疑问,此次的行政手段当属法律,而在经历这一次的“首例图解电影案件”之后,我相信制作此类作品的UP主也会收敛锋芒,乃至做出转型的决定。

而没有了供给侧,用户端又岂有继续沉沦的可能性呢?

当然,进一步说,这部分腾出来的用户注意力也应当会普惠到广大用心创作的自媒体工作者身上。

因此,如果借用丘吉尔的一番话来形容,那此次判罚:不仅不是影视和动漫类图文自媒体的结束,也不是结束的开始,而是开始的结束而已---

04.最后

看了上述内容,相信各位也都明白此次法院的审判不仅对内容创作生态没有任何的负面影响,甚至还能够起到“消除劣币驱逐良币恶果”的净化功效。

当然,就正如一滴墨水在滴落水面后仍需要漫长的扩散时间一般,从某酷的胜诉到其它版权拥有方的跟进再到信息流平台的自我纠正,这同样需要漫长的转变时长---

但生态维度的漫长可不代表具体的个人就不能有所作为了,如果你们是真认可“XX分钟看完一部电影”系列的影视和图文只是在利用人性中的“懒惰”。

那烦请各位从即日起,好好克制一下自己的行为,别再沦为娱乐至死的俘虏了。